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筹集资金业务如何记账

本站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05-29 点击量:

收到国家投入流动资金时:

  收到国家投入资本,国家资本金增加应记入“实收资本”账户的贷方;同时收到的资金已存入银行,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“银行存款”账户的借方。分录如下:

  借:银行存款   

    贷:实收资本

  收到其他公司投资的固定资产时:

  接受其他单位投资,法人资本金增加,应记入“实收资本”账户的贷方;同时收到设备,使公司的固定资产增加,应记入“固定资产”账户的借方。分录如下:

  借:固定资产   

   贷:实收资本

   收到其他公司投资的无形资产时: 

  接受其他单位投资,法人资本金增加,应记入“实收资本”账户的贷方,同时收到商标权投资,使无形资产增加,应记入“无形资产”账户的借方。分录如下:

  借:无形资产   

    贷:实收资本

  追加投资时:

  例:某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,吸收新投资者丙,将注册资本增加到300万元。按照投资协议,丙需出资150万元,同时享有1/3的股份。接到银行通知,150万元投资额已经到账。 

  某公司吸收股东投资,一方面导致资产增加,记入“银行存款”账户借方;另一方面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,在工商增加的注册资本份额,记入“实收资本”账户贷方,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记入“资本公积”账户贷方。A有限责任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:

  借:银行存款 1500000

    贷:实收资本——丙 1000000

      资本公积 500000

  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时:

  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,一方面说明增加临时借款,应记入“短期借款”的贷方,另一方面说明银行存款增加,应记入“银行存款”账户的借方。分录如下:

  借:银行存款  

    贷:短期借款 

  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时:

  将借款存入银行,一方面使银行存款增加,应记入“银行存款”账户的借方,另一方面说明企业的长期借款增加,应记入“长期借款”账户的贷方。分录如下:

  借:银行存款  

    贷:长期借款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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